出門在外處處都不是自己的,在餐廳吃飯看的電視節目不是自己想看的,到圖書館想要check自己的E-MAIL,在車上想聽音樂但檔案放在家裡,很多的數位內容的資料常常苦於忘了在出來放在家裡而無法在外即時取得,雖然現在無線網路配合筆記型電腦可以解決其問題,但是就這樣子嗎??
由家中個人電腦提供數位內容(個人MAIL 電子書 家中cableTV 音樂 電影),透過無線網路讓家裡的數位內容可以隨身跑;在有電腦的地方可以使用browser與家中電腦連線取得數位內容,手機藉由無線網路或是手機網路系統取得家中電腦的數位內容,如:音樂;在有電視地方藉由網路取得家中數位內容的電影電子書播放;個人化數位內容可藉由此機制不受儲存空間限制隨身攜帶,更方便讓人享受數位文化。
這個交換機制要非常注意智慧財產權的問題,網路資訊取得連回家中電腦一定要有個身份確認機制,不容很容易陷入無止盡的告訴中。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