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9, 2007

旅遊與網路的共同價值

如果將旅遊業與網路攪和在一起可以想像的是,與家人在太平洋海邊踩著沙灘,正在收發公司的mail 多麼可怕的事情啊!
其實網路進入旅遊可以更人性,目前太多太多的民宿業者為自己的民宿架了BLOG,很有高的比例旅客是在網路上來尋找旅遊資訊。

在旅遊業中,民宿的資訊是最多也最快上到網路上來的,先以聯合民宿網起來,在整合觀光旅遊資訊網站,又變成blog方式,讓遊客來沒有來到民宿以前就開始互動了,旅遊結束後也繼續互動。

之前有提到每個顧客的需求都不同,如何提供客製化的服務外還能夠以系統化的生產產品,筆者認為應該事先定義好民宿的風格,吸引與主人風格相同的客人過來,主人也開心的接待客人,客人也自在的生活;以抽菸為例,如果全面禁菸,不抽菸很難過的人該怎麼辦,主人痛苦客人也痛苦,當然筆者我是討厭抽菸的;民宿提供的產品(包含服務)不能只為了提供住宿,而是提供一個可以放鬆客人可以得到身心靈的解放的空間,讓客人有一種不想回家的感覺,主人可以創造園區內的價值,或是以周遭景點價值來當作民宿的特色,在網路上行銷適當的展現民宿的風格與特色,可以展現寵物民宿(可以帶寵物)、海洋風民宿(海洋文化)、情侶風格(雙人房)、三代同堂(家庭式)、心靈解放(安靜的環境),這些風格都是可以由民宿主人內部創造出來的;有了自有風格的民宿自然可以吸引同樣風格的客人來,主人也會排出不喜歡的客人過來,這樣子也很容易滿足客人的需求,以及得到除了金錢以外的成就感,甚至更多的成就感。

最早有提到網路跟遊客的互動在於出發行規畫行程,與結束後心得分享,那麼旅遊途中呢??
目前技術限制與普及性的限制,目前還未看到網路在旅遊途中可以發生什麼作用,還是有不少人努力在做,以我記憶中最早又最成功的例子是屏東海生館的數位導覽(邁世通),發揚光大的是宜蘭的傳藝中心,或許有更好的例子歡迎網友與我分享,剛好有聽說新技術的出現WiMAX (無線網路 頻寬大 距離遠),可以來將上面的例子擴大,遊客走到各個景點將數位內容派送給遊客,而數位內容又是由當地鄉民或是旅遊業者創作,也在此包含相關性廣告;這對三方都會相當的價值,遊客更可以在旅遊時享受更多服務,旅遊業者因提供數位內容取得遊客的注意,進而吸引顧客的上門,中間者提供服務中賺取廣告費,造就了三方互利的局面,藉由網路讓資訊更多流通,創造更多正面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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